2021年4月25日 星期日

e等公務園解答-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

 1. 經濟部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訂頒《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著名商標保護審查基準》,其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1. 行政指導。
  2. 行政規則。
  3. 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
  4. 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
2. 衛生局「公告內容」之性質為下列何者?
  1. 觀念通知
  2. 行政指導
  3. 一般處分
  4. 行政命令
3. 甲君取得我國國籍後旅居國外,稅捐機關各類繳款書每年均遭駐外單位以住址無法送達而退回,稅捐機關亦無法查知其確實之國外住所地。下列有關送達之?述何者有誤?
  1. 稅捐機關對甲君定期開徵之稅單,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2. 對甲君開徵稅單之公示送達,應於行政機關公告欄黏貼公告;至於將文書「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則非必備方式。
  3. 日後對甲君開徵稅單之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20日發生效力。
  4. 於公告之日起經60日,甲君之救濟期間即開始計算。
4. 若該鄰、里之疫情未達急迫程度,衛生局強制進入住宅的作法,有違下列何種原則?
  1. 明確性原則
  2. 比例原則
  3. 誠實信用原則
  4. 信賴保護原則
5. 罰鍰處分書單獨對丙君送達,其效力為何?
  1. 有效
  2. 無效
  3. 得補正
  4. 得更正
6. 對於上開規定,下列?述何者有誤?
  1. 上開第1項第1款「居留期間」、第2款「行為能力」之規定,屬於「事實之認定」。
  2. 上開第1項第4款「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
  3. 主管機關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如有錯誤,並據以核准歸化,則該處分之瑕疵得撤銷,行政機關得依職權撤銷之。
  4. 內政部依第2項規定訂定之「辦法」屬於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內政部亦得轉委任,由所屬機關移民署訂定之。
7.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1. 縣政府因風災受創,災後為添購辦公桌椅,與傢俱業者成立之買賣契約;復為租用辦公廳舍,與出租人成立之租賃契約。
  2.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合約。
  3. 交通部為辦理車輛安全審驗事宜與汽車修理業者成立之委託契約。
  4.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師資培育公費生之間締結之公費契約。
8. 外國人甲君依《國籍法》第3條規定申請歸化,經主管機關核准歸化後,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下列?述何者有誤?
  1. 歸化處分一經送達,對原處分機關即發生拘束力。
  2. 其它行政機關應受此一處分之拘束,此即歸化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
  3. 歸化處分對訴願管轄機關,不發生構成要件效力。
  4. 歸化處分具執行力。
9. 主管機關發現違規人確非乙君而係甲君,乃決定將已確定之罰鍰處分撤銷。其行使撤銷權之期間,下列何者為正確?
  1. 自處分書送達時起1年以內。
  2. 自處分書送達時起2年以內。
  3. 自行政機關知悉有撤銷原因時起1年以內。
  4. 自行政機關知悉有撤銷原因時起2年以內。
10. 倘丙君疏未將罰鍰處分書轉交,亦未繳納罰鍰,致救濟期間經過後,乙君始得知裁處罰鍰一事。下列?述何者有誤?
  1. 乙君向主管機關主張送達不合法,為有理由。
  2. 主管機關向乙君之法定代理人送達,此屬補充送達。
  3. 法定代理人有數人時,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4. 法定代理人疏未將文書轉交當事人,對已生送達之效力不生影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