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3日 星期日

e等公務園解答-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營業衛生相關法規及自主管理

 1.本市營業衛生管理業別包含旅宿業(旅館、民宿)、美容美髮業、浴室業、娛樂業、游泳池、影片放映業等。

2.本轄營業衛生業者每3年或更換場所衛生管理人員時,建議應參加本局認可機構辦理之營業衛生講習並取得證書,以落實衛生自主管理。
3.建議從業人員每年1次健康檢查項目為一般體格檢查(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理學檢查)及胸部X光檢查。
4.建議備有簡易急救箱,其內容包含消毒紗布及棉花、膠布、繃帶、止血帶、三角巾、 無鉤鑷子、剪刀、夾板、安全別針、優碘。
5.營業場所中央空冷卻水塔及蓄水池等設備不需定期清潔及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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