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 星期三

e等公務園解答-兒童權利公約與我國兒少福利政策展望

1. 父母及老師因為有懲戒權及教育權,在孩童成年以前如有正當理由能夠檢查孩童的書包或抽屜。
2. 在臺灣的法規中,幾歲以下屬於無行為能力者?
  1. 8歲
  2. 14歲
  3. 13歲
  4. 7歲
3. 臺灣的法律中,少年指幾歲到幾歲的人?
  1. 12-16歲
  2. 12-18歲
  3. 10-16歲
  4. 13-18歲
4. 目前我國在收養孩童的規範中,仍維持終止收養的法令。
5. 緊急狀況之兒少內容包含?
  1. 難民兒少
  2. 監禁之兒少
  3. 武裝衝突中的兒少
  4. 協助觸法兒少身心康復及重返社會
6. 我國於民國78年制定了一部少年福利法。
7. 在上法庭的過程裡面協助孩子表意的角色機制為?
  1. 法官
  2. 程序監理人
  3. 社工
  4. 家事調查官
8. CRC當中,一般性原則的條文包含?
  1. 平等原則
  2. 禁止歧視
  3. 生存權
  4. 最佳利益

9. 孩子一出生就應該要有身分、要有國籍、要有姓名,這是屬於CRC公民權跟自由的保障。
10. 臺灣兒童福利法的立法比少年福利法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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