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 星期三

e等公務園解答-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

1.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針對公務員服從義務有何特別規定?(單選題)
  1. 公務人員得請求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
  2. 長官拒絕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視為撤回命令
  3. 命令違反刑事法律無服從義務
  4. 以上皆是
2. 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以下何者不是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單選題)
  1.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學院之醫師。
  2. 公立學校承辦或監辦採購之人員。
  3.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稱之人員。
  4. 公務機關從事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約、聘僱人員。
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種類,何者為非?(單選題)
  1. 免職
  2. 撤職
  3. 休職
  4. 減俸
4.如果有發生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的話,依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由行為人依民法第184條規定,負什麼賠償責任?(單選題)
  1. 連帶賠償責任
  2. 損害賠償責任
  3. 不用負賠償責任
5. 國家賠償法對公務員做最廣義的界定,其目的在於? (單選題)
  1. 規避賠償責任
  2. 保障公務員身分
  3. 追究公務員責任
  4. 保障人民請求賠償權利
6.依照公務員保障法第17條規定,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違法之命令,是阻卻公務員何種責任?(單選題)
  1. 民事責任
  2. 刑事責任
  3. 行政責任
  4. 所有責任
7.哪一些是公務職場上常見的違法態樣?(複選題)
  1. 賄賂。
  2. 收取回扣舞弊。
  3.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
  4. 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
8.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的減輕規定,是根據哪兩條規定呢? (複選題)
  1. 貪污治罪條例第7條
  2. 貪污治罪條例第16條
  3. 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
  4. 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
9.若是公務員在核發相關補助時,因個人情感,對於不符合資格的弱勢對象或受災戶,給予補助或給予超越補助等級的補助,這算是便民?還是圖利? (單選題)
  1. 便民
  2. 圖利
10.貪污治罪條例增訂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的理由為何 ?(單選題)
  1. 提高行政效率
  2. 建立國民對政府的信賴
  3. 確保政府公務適當與公正運作
  4. 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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