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階段:《環境保護五年中程施政目標計畫》明列推動制定環境教育法。
- 第二階段:93年,完成修正草案。
- 第三階段:95年3月,行政院審查結論認為「本案有立法必要」。
- 第四階段:99年5月18日三讀通過。
2. 「環境教育基金」的來源為何?
- 各級主管機關設立之環境保護基金,每年至少提撥5%支出預算金額
- 廢棄物回收工作變賣所得款項,每年提撥10%之金額撥入
- 基金孳息
- 以上皆是
3. 下列何者是海洋為臺灣所帶來的利益?
- 觀光遊憩
- 漁業生產
- 提供航運通道
- 以上皆是
4. 環境教育的主要內涵是什麼?
- 在環境中教育
- 關於環境的教育
- 為護衛環境的教育
- 以上皆是
5. 環境污染、氣候變遷、棲地破壞和生物滅絕,根本的對策是加強環境倫理與教育。
6. 「國家環境教育審議會」其成員中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多少?
- 三分之一
- 五分之三
- 三分之二
- 四分之三
7. 下列何者不是環境教育基金之用途?
- 舉辦選舉活動
- 進行環境教育研究及發展
- 辦理環境講習
- 補助辦理環境教育計畫
8. 下列何者是《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環境教育人員的專業領域?
- 氣候變遷
- 食品營養
- 經濟學
- 以上皆是
9. 下列選項何者不是《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對《環境教育法》補充的規定?
- 行政程序
- 立法目的
- 網站作業期限
- 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和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
10. 環境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為何?
- 政治目的
- 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
- 為了增加國際聲望
- 沒有特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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