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之前在新聞上看到部分立法委員在應徵國會助理時會限制男性或女性,這樣的情況,是違背了CEDAW中哪些保護婦女的權益呢?
- 1. 自由和人身安全權利。
- 2. 經濟的平等權利 。
- 3. 家庭中的平等權 。
- 4. 工作條件公平有利的權利。
2.當涉及到婦女保障權益時,通常會是一個跨部會的工作。而跨部會除了政府組織外,也有納入非政府組織的意見。推究原因,為什麼要執行跨部會的討論呢?
- 1. 考量多方意見以滿足需求。
- 2. 提升整體的行政效率及執行力。
- 3. 改善國民對政府機關的印象。
- 4. 突顯議題本身的重要性。
3.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在2011性別圖像報告中指出,臺灣女性拋棄繼承的比例高達6成4,同時沒有逐年改善跡象。顯示出目前女性繼承遺產所面臨哪些問題?
- 1. 傳統重男輕女的價值難以動搖。
- 2. 法律執行結果,仍有實質不平等之情形。
- 3. 社會觀念進步緩慢 。
- 4. 遺產稅過高無法負擔。
4.最近常討論到的二代健保問題,當政府在制定醫療保健政策時除了要考慮到醫療專業外,更需要考慮到哪一個議題才能落實CEDAW法規呢?
- 1. 成本效益。
- 2. 性別主流化。
- 3. 健保給付。
- 4. 疾病種類。
5.除了錄取分數、名額不同外,女性也常遇到在工作上同工不同酬的狀況,現在政府努力消除這類的狀況,是因為CEDAW第一條就明確告訴我們,應該要從哪一方面來保障婦女的權益?
- 1. 禁止歧視 。
- 2. 保障婚姻與人身安全。
- 3. 保障政治和公共生活 。
- 4. 保障經濟和社會福利 。
6.暫行特別措施的功能主要是在平衡現階段男女不平等的狀況,那如果要施行暫行特別措施,主要是考量到哪些層面?
- 1. 說明採行某項措施之理由。
- 2. 有法律或憲法作為法源。
- 3. 性別統計資料庫的建立。
- 4. 考量到男女生理差異給予不同待遇。
7.CEDAW最主要是要消除對婦女的歧視,這當中CEDAW三大核心其中有一項是從形式平等走向實質平等,那有哪些例子是屬於實質平等?
- 1. 保障婦女在公職職缺的名額。
- 2. 婦女在醫療保健等資源可以完整取得。
- 3. 輔導婦女取得創業貸款的機會。
- 4. 法規或政策上沒有直接或間接歧視婦女 。
8.2011年戶政事務所統計出由父母雙方約定從母姓的比例只有1.55,雖然政府對修改姓氏的民法做了修改,但影響從母姓的比例還有哪些原因?
- 1. 社會對於從母姓接受度不高。
- 2. 傳統觀念認為從母姓無法傳宗接代。
- 3. 相關程序繁瑣,使有意願變更為從母性者怯步。
- 4. 從母姓者無法獲得部份社會福利。
9.在生活上的性別刻板印象,造成了許多對於女性不平等的做法出現,例如姑娘廟等傳統習俗,下列哪些是隱含有歧視女性,應該再作思考的民間習俗?
- 1. 未婚或是離婚的女兒,稱為「姑娘」,不能入原生家庭祖先牌位及祠堂。
- 2. 「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重要的節慶及生死往來都只能算是夫家的人。
- 3. 工程重地、廟宇聖地、搶孤會場、航行船隻,女性若有月事來臨,需要退避。
- 4. 傳統的宗祠祭祀中,嫁出去的女兒無法參加。
10.新聞報導曾指出台灣女性公職人員目前雖占將近4成,但高階主管中女性仍不到2成,哪些能夠幫助女性公職人員擔任高階主管方法?
- 1. 提供女性如何兼顧家庭與工作的諮商 。
- 2. 訂定女性公職人員在管理職位的保障名額配額 。
- 3. 執行女性公務人員人力資本的統計。
- 4. 增加女性公務人員教育訓練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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