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關人員調、離職時,該等人員會自行處理檔案歸還事宜,人事單位毋須知會檔案管理單位
2. 歸檔案件有附件者,其歸檔份數為
- 每1種以1份為限
- 每1種為2份為限
- 每1種為3份為限
- 無限制
3. 機關人員調、離職時,該等人員會自行處理檔案歸還事宜,人事單位毋須知會檔案管理單位
4. 辦畢案件應於幾日內歸檔或已屆移轉年限之永久保存檔案,分別辦理?
- 3日
- 5日
- 7日
- 30日
5. 編寫頁碼應依文件產生日期先後順序,早者在上,晚者在下,依序編寫
6. 編寫頁碼應依文件產生日期先後順序,早者在上,晚者在下,依序編寫
7. 下列何者不得歸檔?
- 微縮片
- 現金
- 錄音帶
- 公文
8. 機關人員調、離職時,該等人員會自行處理檔案歸還事宜,人事單位毋須知會檔案管理單位
9. 附件需抽存續辦者,承辦人員應於本文說明,並在附件上註記文(編)號,簽奉機關權責長關核准後,於歸檔清單上記載
- 附件名稱
- 應辦畢日期
- 附件名稱及應辦畢日期
- 無須記載
10. 辦畢案件應於幾日內歸檔或已屆移轉年限之永久保存檔案,分別辦理?
- 3日
- 5日
- 7日
-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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