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 星期一

e等公務園解答-性騷擾案件調查處理程序與技巧

 1. 若雙方當事人在年齡、性別、專業上不對等,盡量避免對質詢問。

2. 一般員警在受理性騷擾案件時,有哪些重點需特別留意?
  1. 請被害人填寫性騷擾事件申請書並留詢問紀錄。
  2. 申請書應保密,不需影印給被害人留存。
  3. 若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申訴人姓名應向婦幼警察隊取代號。
  4.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應於偵詢室或派出所隱密處進行。
3. 捷運性騷擾再申訴案經事實認定後,成立調查結果為「本再申訴案為無理由」。請問下列哪些是此結果之認定理由?
  1. 被再申訴人B女表示再申訴人A男露出生殖器及磨蹭行為讓她感到不舒服。
  2. 被再申訴人B女屬合理被害人。
  3. 根據捷運局監視影帶內容,被再申訴人B女對事件之陳述較符合事實。
  4. 再申訴人A男拒絕受檢,也不願反駁被再申訴人B女的指證。
4. 下列有關調解事項的描述,哪些正確?
  1. 當事人得於調查後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2. 由警察局負責處理。
  3. 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於10日內指派委員或遴聘具法學素養、性別意識之學者專家1∼3人擔任。
  4. 調解委員本著和平、懇切態度,適當勸導兩方,擬定公正合理辦法,致力雙方和諧。
5. 中醫診所性騷擾案件中,以下哪些項目是判斷申訴人B女為「合理被害人」的原因?
  1. 教育程度正常。
  2. 社經地位正常。
  3. 言談舉止正常。
  4. 出身背景正常。
6. 下列有關調查迷思的敘述,哪些正確?
  1. 調查人員不在事發現場,無證據無法做認定。
  2. 調查案件的事實,可能遭到被申訴人的報復。
  3. 性騷擾防治法主要以內部申訴處理機制,如公司或學校來處理爭議。
  4. 第一線調查人員是最先接觸且判定當事人是否為合理被害人或個人的關鍵,影響未來案件認定,需謹慎處理。
7. 下列有關性騷擾案件救濟程序的描述,何者錯誤?
  1. 若符合本法第25條,應向「主管機關」索取代號。
  2. 若符合本法第25條,可詢問被害人是否提出申訴、告訴。
  3. 需請申訴人填寫申訴書,並隨申訴書內容詢問,並製作詢問紀錄。
  4. 調查完畢需陳報分局辦理後續程序。
8. 有一女子在回家途中,被一失業中年男子跟蹤,並被摸了大腿後側。請就以上案例評估下列申訴受理作法,哪些正確?
  1. 先分辨屬三法哪一種。
  2. 若屬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如已達性侵害程度,則僅就性侵害部分依刑事案件偵辦,如尚未達性侵害程度,則6個月內要完成性騷擾申訴之調查,必要時得再延長1個月。
  3. 若同時構成性騷擾罪,需詢問申訴人是否提出告訴,如提出告訴需另就刑事部分為訴追。
  4. 需提供性騷擾事件申請書給申訴人填寫,並保留詢問紀錄。
9. 加害人所屬單位調查性騷擾案件時,如性騷擾案件已進入偵查及審判程序,加害人所屬單位認為有必要,得議決於程序終止前,停止該事件之處理。
10. 下列有關調查技巧的作法,哪些正確?
  1. 詢問申訴人(被害人)時應用懇切態度,讓其充分陳述,避免偏見與價值判斷。
  2. 為了更快了解案情,可先用自己現有認知詢問問題,是不是你裙子穿得比較短?等。
  3. 調查時可觀察被害人或行為人的眼神或肢體動作。
  4. 若事證相關明確,可先做出價值判斷、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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