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 星期三

e等公務園解答-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設)

 1. 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中的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不得少於三分之二,並應具有法制、財稅或會計之專長。

2.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稅捐調查進行時應遵守的原則?
  1. 稅捐稽徵機關有錄影、錄音需要,也應先告知被調查者後才進行
  2. 被調查者本人必須到場,不得委任代理人
  3. 被調查者可在告知稅捐稽徵機關後,自行進行錄音、錄影
  4. 被調查者可以協同輔佐者到場
3. 稅捐稽徵機關打算派員前往某知名餐廳進行統一發票稽查,因通知調查將無法達成稽徵或調查目的,可以不事先通知被調查者。
4. 請問下列何者不屬於納保官的任用資格?
  1. 最近5年未曾受懲處、懲戒或刑事處分
  2. 具有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且從事稅務工作5年以上
  3. 3人以上者,應至少1人曾從事稅務行政救濟工作或具法律專業
  4. 成績優良之現任薦任八職等以上人員
5. 請問下列關於公平合理課?原則,何者錯誤?
  1. 只要納稅者違反稅法義務行為,都會遭受處罰
  2. 納稅人如果沒有經濟負擔能力,不應課稅
  3. 應依納稅人經濟上負擔能力予以課稅
  4. 針對納稅人為減輕稅捐的規避行為,原則上不予以處罰
6. 逃漏稅與租稅規避都是不合法的行為,都須接受法律處罰,無一例外。
7. 請問下列選項中,哪些屬於列舉扣除額?
  1. 教育支出
  2. 保險費
  3. 捐贈
  4. 房貸利息
8. 稅捐機關違法取得的證據,在怎樣的情況下可用作認定課稅或處罰的基礎?
  1. 排除該證據的使用明顯有違公共利益者
  2. 違法程度輕微
  3. 經機關首長同意採用
  4. 只要足以影響審判都可採用
9. 為強化納稅者的救濟保障,請問納保法包含哪些方向?
  1. 降低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外部委員人數
  2. 課稅處分經行政法院撤銷或變更後,經一定期間未確定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
  3. 設置稅務專業法庭
  4. 嚴審追加或變更原處分違法事由
10.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是依據前一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___%而定?
  1. 70%
  2. 30%
  3. 60%
  4. 5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