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男女平等問題、身心障礙者弱勢關懷與原住民族發展等屬於何種人權?
- 社會人權
- 政治人權
- 經濟人權
3. 何謂人權?
- 人權就是福利或便民
- 人權僅限於「沒有它,在當代社會無法或難以生存、生活」的利益或價值
- 人權是依法行政、依法審判
4. 何者非兩人權公約的範圍?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外交與立法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5. 講座認為,人權有優先順序,必須要去劃定範圍,盡可能求得雙贏。
6. 人權應秉持單一角度與觀點看待問題,才能直搗問題核心,促進人人平等。
7. 下列何者是政治人權的範圍?
- 言論與人身自由
- 組黨集會結社自由
- 以上皆是
8. 以下哪些事件可被認為是爭取人權?
- 為保障單車族騎乘安全,將單車道劃設於人行道上。
- 搶通原住民部落因颱風坍塌的唯一一條聯外道路。
- 爭取開拓快速道路,縮短上班通勤時間。
9. 對於可能侵害人權的「法」,我們可以有什麼樣的作為?
- 立法、司法審查拒絕適用、聲請釋憲。
- 法律朝向有利人權的方向解釋
- 以上皆是
10. 提審制度源自於英國的人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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