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判斷是否屬於主管或監督事務,應依據相關資料,就具體事實個案認定,例如:法規、職務說明書、職掌表、簽陳文件、會議紀錄等。
2. 行政裁量必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也應避免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誠信信用原則」等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
3. 以下對於「圖利要件認定」的敘述何者正確?
- 圖利罪會處罰過失犯,「公務員行為失當,使人獲得不法利益」,可就推定自始即有明知違反法令的故意
- 圖利罪僅處罰故意犯,無圖利的故意,則不會成立圖利罪
- 「有無違背法令」是法院認定公務員有無構成圖利罪的重要判斷標準
- 以上皆是
4. 裁量瑕疵可分為哪幾種類型?
- 裁量濫用
- 違背基本權利及行政一般原則
- 裁量怠惰
- 裁量逾越
5. 圖利罪成立與否,可分為哪兩個階段思考?
- 法令要件認定
- 身分認定
- 職權認定
- 圖利要件認定
6.公務員行使裁量權的同時, 也受到比例性原則的限制。
7.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前於2009年4月22日修正公布,法定刑部分並無改變,差異在於,修改對於「違背法令」的概括規定。
8. 圖利罪為結果犯,亦即要有圖利的結果,才會成立犯罪;若公務員雖有違背法令的行為,但倘無人獲得利益,仍難以成立圖利罪。
9.在行使裁量權時,為了避免構成圖利,就個案作成裁量處分前,應考慮哪些面向?
- 公權力之執行須有利目的之達成
- 須選擇損害最小方式為之
- 執行之一致性
- 執行之合理性
10. 請問「警員受友人之託,利用機會取出查扣之機車」屬於何種圖利?
- 利用職權機會圖利
- 利用身分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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