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5日 星期六

e等公務園解答-新修勞動基準法簡介(Html5)

1. 雇主提供的工資明細僅限紙本方式,讓勞工可確實取得或列印。
2.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所訂之最低標準。
3. 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為例,休息日工作10小時,以12小時計,應再加給多少加班費?
  1. 3,000元
  2. 3,500元
  3. 4000元
  4. 1500元
4. 下列關於吹哨者條款之敘述,何者錯誤呢?
  1. 是為了避免檢舉違規,所造成的個人工作權益的影響。
  2. 違反工資、工時等相關條文,將加處以2萬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
  3. 主管機關接獲申訴後,應該在 30 天內將處理的情形以電話通知勞工。
  4. 洩密者涉刑事、行政及損害賠償責任。
5. 「例假」雖法律明訂不能出勤,但若勞工自願,是可以於例假日工作的。
6. 下列關於新修勞基法對勞工特休假之敘述,何者錯誤?
  1. 未休完之特休假需折發工資,以勞工平日一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工資為準。
  2. 下修勞工取得特休假的門檻。
  3. 上調勞工的特休天數。
  4. 特休假隨年資增加,沒有最高上限。
7. 所有勞雇關係都適用於勞基法的保護。
8. 勞基新法修正案為全面加強勞動檢查設置「1999」檢舉專線。
9. 勞基新法修正案希望落實周休二日,每週40小時之正常工時。
10. 工作日加班,前2小時加給1/3,之後每小時加給1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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