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以在職期間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手續為要件
- 子女如休學後復學,同一學制重複就讀之年級,不再補助
-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雙方皆可分別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 實際繳納之學雜費低於子女教育補助表訂數額者,僅得申請補助實際繳納數額
- 因案停職人員,未復職前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2. 以下哪些情形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 已受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方案補助學雜費者
- 未具學籍之學校或補習班學生
- 已依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或減免學雜費
- 已領有優秀學生獎學金而減免學雜費者
- 就讀無特定修業年限之學校
3. 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幼兒園可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 可以
- 不行
4. 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可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 可以
- 不行
5. 公教人員第1次在服務機關申請就讀大學子女之子女教育補助時需檢附那些文件?
- 學生證
- 戶口名簿
- 學雜費收費單據
- 申請書
- 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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