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人員與其服務機關發生公法上爭議,認其權利遭受違法,得否提起行政訴訟?
- 限於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者始可
- 限於對公務員權益有重大影響者始可
- 限於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受侵害始可
- 得按相關措施與爭議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
2.甲為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其不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所為廢止其受訓資格之決定,得循何種程序提起救濟?
- 復審、行政訴訟
- 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 訴願、行政訴訟
- 申訴、再申訴、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3.公務人員不服服務機關核以其申誡一次之懲處,應於多久期間內提起救濟?
- 自懲處令發布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自懲處令發布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自懲處令達到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自懲處令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4.某公務人員在職病故,其配偶丙不服銓敘部核定之撫恤金金額,得循何種程序提起救濟?
- 訴願、行政訴訟
- 復審、行政訴訟
- 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 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5.關於保障事件之調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僅再申訴事件得進行調處
- 僅復審事件得進行調處
- 再申訴事件及復審事件均得進行調處
- 再申訴事件及復審事件均不得進行調處
6.公務人員以書面提出辭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多久期間內為准駁之決定?
- 30日
- 2個月
- 3個月
- 法無明文
7.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應發給之慰問金,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 10年
- 5年
- 2年
- 1年
8.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
- 警察人員
- 教師
- 依法聘用人員
- 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
9.有關公務人員認為長官命令違法時之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公務人員應負報告之義務
- 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
- 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
- 長官書面署名下達之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仍有服從之義務
10.關於保障事件之再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為保障事件之通常救濟程序
- 限於復審事件始得提起
- 未另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始得提起
- 自知悉再審議理由時起,5年內均得申請再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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