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 星期二

e等公務園解答-新北市政府公文製作數位學習2.0

 

1.簽稿送會時,送會之機關應核章至首長層級;機關內部單位間,則應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會。

2.正副本受文者附件不同時,無需於說明段註明副本附件內容。

3.公文製作應遵守的作業要求,下列何者正確:
  1. 正確
  2. 清晰
  3. 簡明
  4. 一致
  5. 以上皆是

4.決行公文時,應於公文決行處簽名或蓋章,公文審核處或承辦單位處,不必重複核章 。          

5.線上簽核公文決行後,因文稿內容有錯誤,需承辦人修改後於公文系統重新陳核決行的方式稱為「繕校重陳」。

6.下列用字何者正確:
  1. 週知
  2. 澈底
  3. 剩餘款
  4. 公佈

7.收到多件來文,需彙整相關資料始能辦理答復或轉行,這種辦理方式稱為「彙辦」。

8.各機關依據分層負責明細表之公務項目核決公文時,下列那一個層級核決公文無需加蓋「代為決行」章戳:
  1. 第一層
  2. 第二層
  3. 第三層
  4. 第四層

9.線上簽核是屬於機關內部公文傳遞方式,電子交換是屬於機關對外發文方式,二者的關係何者正確:
  1. 不可線上簽核的公文一定無法電子交換
  2. 可以線上簽核的公文一定可以電子交換
  3. 二者無必然關係

10.先簽後稿案件,簽由第一層主管決行,稿由第二層主管依核定的簽判發,這種決行方式稱為:
  1. 代理決行
  2. 案奉核定
  3. 代為決行
  4. 襄助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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