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 星期三

e等公務園解答-公文寫作與習作

 1. 假設教育部函衛福部,該公文主旨內期望語可以用「希照辦」。

2.公文中有關數字之使用,下列何者正確!
  1. 新臺幣5,000元。
  2. 九二一大地震。
  3. 第四屆第六會期。
  4. 百分之五十。
3. 甲機關上網公開「徵求約僱人員1名,擔任本機關雇員。」請問以上用字是否使用正確。
4. 函通常分為「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必要時得視案情用二段或一段亦可。
5. 「簽」屬於上行文,係屬員就某重要事項或具體事由,陳請機關首長或主管做裁示之公文書。因此,簽之「說明」係重點所在。
6.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規範之機密等級?
  1. 絕對機密。
  2. 極機密。
  3. 機密。
  4. 密。
7. 對於一般存參或案情簡單之公文,得於在對方來文第1頁空白處簽辦,稱之為
  1. 內簽。
  2. 便簽。
  3. 角簽。
  4. 會簽。
8. 乙機關行文給甲女性民眾,該受文者下列何者稱謂敘述正確?
  1. 甲小姐。
  2. 甲夫人。
  3. 甲太太。
  4. 甲女士。
9. 發文機關要求受文機關於一定期限回復時,該期限應寫於何處?
  1. 主旨項
  2. 說明項
  3. 辦法項
  4. 附件欄
10. 有關三段式函稿,必要時可用其他段名取代,如建議,請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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